李萍
2月10日,广东、新疆、云南税务部门公布了依法查处的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广东省云浮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云浮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删减加油机税控数据,使用第三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81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2万元。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税务局稽查局查明,图木舒克市东城迎宾加油加气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篡改销售数据、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53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对该加油加气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92.79万元。
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明,该州丘北县树皮岔路加油站通过利用个人微信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纳增值税等税费252.77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27.41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又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针对加油站存在加油机作弊、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等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紧密协作,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高风险加油站272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57.89亿元,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