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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发力 促进居民消费

伍红 熊惠君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应“增收”和“减负”同步推进。如优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等,更好地助推消费增长。

2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提振消费是扩大内需、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的重中之重。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扩大内需是稳增长的当务之急,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长远之策。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并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这意味着,当前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是促消费与惠民生的紧密结合。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税收政策在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方面应更加有为。

居民收入侧:

稳定就业,增收减负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促进消费需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收入增加将大大增强居民消费的底气。增加居民收入可从两方面入手。

稳就业。就业稳,则收入稳。笔者认为,就业之“稳”具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如实施更加积极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基础设施等的财政支出,创造就业岗位;优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业人员等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好企业雇佣高校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可享受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扣减政策等;优化和调整社保政策,近年来,我国多地下调社保、医保费率,以降低企业雇佣成本,稳定就业。另一方面,稳定灵活就业水平。灵活就业主要集中于与数字经济紧密相关的平台经济等行业,是传统就业的有益补充,对提升整体就业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后续政策应更多关注灵活就业群体的收入问题,并通过更加规范的平台监管,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以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扩大内需。202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以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该项规定也将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稳收入。居民收入稳定,才能保证居民消费不降级乃至升级。提高中低收入群体实际可支配收入,应“增收”和“减负”同步推进。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应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调高、扩中、提低”的功能,让人们有经济能力更多消费。如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讨将赡养老人项目的扣除标准按照老人人数多少予以优化;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更好地为居民减负增收,助推消费增长;针对部分个体工商户的老板和员工身份界定不明晰的情况,为避免相同性质所得由于适用不同计税方式而造成的税负差异,建议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纳入个人综合所得一并计税。进一步优化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适当提高企业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地区捐赠支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并根据重点帮扶县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出台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提升重点帮扶县的人均收入水平。

消费供给侧:

优化供给结构,改善消费环境

我国消费发展既有总需求不足的问题,也有供给无法满足多样化、差异化消费需求导致的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促进消费增长。而消费的增长能够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动力,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

优化供给结构,为居民消费提供更多选择。从供给侧发力,引导企业生产出符合消费者偏好的产品。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的同时,培育推进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等新型消费。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为居民消费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和层级。例如,从春节消费市场可以看出,我国居民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步伐加快,发展型享受型消费特征凸显。据统计,2025年春节档总票房为95.1亿元,观影人次为1.87亿,超2024年春节档总观影人次。同时,电影市场的火爆带动“电影+旅游”“电影+美食”“电影+文创”等多领域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消费体验“一业兴多业旺”。

完善税收制度,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一是加大对科创成果运用的税收支持力度。当前,我国支持创新税收政策更多地聚焦于研发投入阶段,对科创成果运用的税收激励相对缺乏。建议借鉴其他国家对企业科创成果运用所取得的收入给予较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做法,推动科创成果的转化和广泛运用。二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应结合居民消费从商品消费到服务消费偏好的转变,进一步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性,引导资金流向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等国家重点支持发展领域。三是优化消费税制度。为引导消费行为,我国消费税对高档产品和高端服务征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层级的提升,一些曾经的高档消费品可能成为大众消费品,建议综合考量这些消费品对环境、资源的影响,以及其是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适时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

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和层级。物美价廉的产品能很好激发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物美”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价廉”指产品的售价,要让老百姓觉得钱花得值。实现物美价廉,关键是降低产品成本。从降低税收成本来看,一是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实现了从“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转换,打通了连接第二、第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但对于部分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仍然不畅,如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虽然农产品流通环节采取特殊抵扣规则,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发票管理、抵扣凭证等问题,下游企业采购农产品时仍面临难以足额抵扣的问题。此外长期以来,利息支出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无形中推升了企业经营成本。新出台的增值税法没有将“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列入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在法律上为贷款利息抵税预留了空间。二是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如加大对“互联网+传统产业”、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发展,引导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完善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税收制度。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推动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各类资源高效配置;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和标准,最大程度降低地方不合理税收竞争对市场资源配置造成的负面影响,消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的深层次矛盾。

(作者:伍红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熊惠君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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