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通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两个文件中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制度的执行问题做出补充通知。内容主要涉及:关于两个文件的执行范围、税务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试点地区进行税务备案的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