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视频咨询
字体:[ ]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8-05-07

广大会员朋友:

为了提高中国税网的服务水平,帮助大家解决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新困惑,中国税网客户服务部特推出系列视频咨询专场答疑活动。会员朋友只要登录中国税网后,进入“网校”——同步课堂,即有机会与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视频咨询课程名称: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视频咨询

 

活动时间:2008528日下午14:00——16:00

 

视频咨询登录注意事项:

1、初次使用中国税网视频同步课堂的朋友,需要下载插件。

2、硬件要求:视频咨询需要您配备耳机,以便收听老师对热点问题的现场解答,如果您有问题需要与老师进行交流,还需要配备麦克风。

3、因视频咨询时间有限,请各位会员尽量提前把相关问题发至客户服务部邮箱:spzx@ctaxnews.com.cn,届时,我们会安排首先回复提前提交的问题。

4、收看同步课堂时,如有问题,请先“举手”,由主持人打开音频通道方可提问。“举手”方法请查看同步课堂使用说明。

5、如果您没有安装麦克风,或者因提问人较多当时申请不到话筒,需要提问时有两种方式,第一,可以提前通过问题征集邮箱spzx@ctaxnews.com.cn,提前把问题提交给中国税网。第二,也可以在视频课堂开放时,给老师发送“小纸条”,或者在聊天室发送信息。

6视频咨询的同时,请您关闭收音机、对讲机、游戏机等调频设备,如需接听电话,请与电脑保持距离,以消除或减少高频影响。

 

视频咨询同步课堂使用说明:点击查看

 

视频咨询同步课堂地址:点击进入

 

欢迎各位会员届时参与互动,如有问题请咨询中国税网客服部:010-83161467

 

中国税网客户服务部

2008519

打印文本   加入收藏   关闭
相关新闻
· [5月28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视频咨询
· [5月9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视频咨询
· [1月8日]中国税网同步课堂系统操作指南培训
· [1月8日]中国税网同步课堂系统操作指南培训
· [1月14日]07年汇算清缴辅导(我要预约)
全部 法规 问答 资料 实务
近期重要税事回放
· 国家税务总局严禁以税务机关名义参与企业商业活动
· 国家税务总局:8月1日起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
· 黄金期货交易获税收优惠 增值税可享税款即征即退
·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个税
· 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自6月1日起调整
· 6月起有机肥产品免增值税 免税须单独核算销售额
· 20日起至年底 我国对磷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
· 国家出台八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
· 两类石脑油消费税可免征 须凭《证明单》申请免征
精彩专题
利息税降低 银行理财产品正悄然谋变吸引投资者
利息税降低 银行理财产品正悄然谋变吸引...
消费者商家不买账 购物袋“环保税”遇操作难题
消费者商家不买账 购物袋“环保税”遇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