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向全国税务系统教职工发教师节贺信
字体:[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日期:2008-09-09

  全国税务系统教职工同志们: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硕果累累、喜庆祥和的季节里,伴随着百年奥运梦圆的喜悦,我们迎来了第二十四个教师节。值此节日欢庆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向战斗在全国税务教育战线上的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近年来,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税收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培训手段和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作用,有力地推进了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325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增收7606亿元,各项税收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包括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内的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国家税务总局向关心、支持税务教育培训事业的各级领导、同志,向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在税务教育培训一线工作的同志们,以及你们的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7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部署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新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光荣而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加强新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更加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祝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九月

版权声明:
  ①如您想进一步了解该文的相关内容,请致电中国税网010-63183002,我们将安排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与您共同探讨。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税网及主办单位北京中税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税网”。
  ③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新闻
· UNDP“统一城乡税制研究”总报告研讨会召开
· 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纳税服务新理念
· 四川地震灾区百余名税务干部赴总局党校培训
· 奥运涉税服务:讲不完的故事
· 志愿者与小朋友共绘“奥运爱心蓝天”
全部 法规 问答 资料 实务
近期重要税事回放
· 我国将部分化肥类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
· 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征管问题
· 税务总局核查拟认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情况
· 税务总局明确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外的补贴要缴个税
· 2008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出台
· 财政部:扶持包装业的专项研发资金应作企业收益
· 国旅集团重组上市资产评估的增值部分不缴所得税
· 商行及农金机构7月起统一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 中国健康保险10月启用<健康保险公司保险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