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莱芜市国税局钢城分局立刻将其应用到实践中。该局副局长王东说:“原来面对整个钢铁产业链,我们总有‘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往往是在风险发生之后才去管理,工作比较被动。新办法出台后,税收管理员深入到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提前帮助企业查找在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涉税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钢城分局管理的从事废旧物资经营且具有免税资格的单位37户,主要经营废钢,居于钢铁产业链的上游。前些天,他们对这些企业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评估措施,通过废旧物资销售管理系统整理出辖区内各单位经营废钢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通过分析检查,他们发现这些企业收购凭证上的数量较大,可能存在虚假申报问题。为此,该局与企业负责人一一进行了约谈,最后企业承认了虚开收购凭证的行为。根据有关的税收政策,这些企业补缴增值税460万元。
税收管理员彭金淮说:“新管理办法便于操作,让管理有的放矢,有助于提高征管质量。”
新办法不仅规范了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同时也规范了上、中、下游企业的内部管理,对企业加强成本核算、规避税收风险、提高经营绩效、增强社会诚信度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莱芜厚泽钢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赵兴忠说:“新的管理办法重在源头防范,使得涉税违法行为不能或很难发生。同时,它为我们创造了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