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荆州市国税局就自主研发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制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等6项配套评估制度,建立起制度完备、程序规范、运行顺畅的纳税评估运行机制。其工作经验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2007年,该项目还被评为湖北省国税局“管理提高年”活动的“精品项目”。
“今年,我们主要是发挥优势,扩大成果运用范围,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达到评估一个行业、剖析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荆州市国税局主管增值税业务的副局长汤绍国说。
为了增强棉花加工行业纳税评估的针对性,该局组织专人对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测算出全市棉花加工行业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平均投入产出比:一个锯棉硬件约83公斤左右,轧好一个锯棉硬件需用直径为2.8毫米的铁丝1.1公斤和包装布3.2米。每吨籽棉可产38%~40%的皮棉、57%的棉籽绒和短绒,正常损耗2%,加工每吨籽棉平均耗电量为75千瓦时。精细的测算使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有了准确的参照数据。
通过电脑系统的综合分析筛选,税务人员发现有138户企业存在耗电量与皮棉产出、销售情况不匹配的情况;购、产、销、存钩稽关系异常,原材料、皮棉、棉籽单价与同行业相比明显异常等情况,这些企业被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
洪湖市国税局在对一家棉业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时,发现公司投入产出比虽然基本正常,但该企业账面反映的应纳税额始终是红字,且税负率和存货的增减变动明显不匹配。评估人员经实地核查,发现真实原因:账面存货与实际存货不符。最后通过评估调增销项税额70.29万元,转出进项税额40.35万元。
据了解,经过评估补税,荆州市棉花加工行业税负率由此提高了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