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破六大管理瓶颈 劲推地税科学发展
字体:[ ]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方志平 黄周南 日期:2008-07-22

  管理是永恒的主题。要实现地税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全面加强和深化各项税务管理,是必须时刻紧抓不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过去抓管理,虽然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审视我们的工作,从更高层次和更新要求来看,地税工作中管理机制不健全,操作执行不系统,考核兑现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具体来讲,主要有六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税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是在岗责体系上的制度缺位。创新和规范人员岗责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和健全系统岗责机制。过去我们注重于号召、引导干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但仅仅依靠简单、重复的政治说教和口头号召,而没有建立起以“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为主要特征的岗责体系,显然是不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和理想效果。有的岗位职责不清,没有形成工作流程化、制度化、表单化,难以准确界定各工作岗位、各工作环节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甚至还不知道做什么事、如何做事、做到什么程度,导致少数干部在其岗不知其责,存在着无所无所事事、无所适从的现象;有的部门配合不力,在牵扯到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协调才能完成的工作时,存在“一推二拖三应付”的现象。如在征收与管理分离之后,税源管理部门与办税服务厅的配合上,由于理解的局限和习惯的原因,存在着相互推委的现象。有的部门职能不明,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在推行监控、评估、分析、稽查的“四位一体”税收管理模式,但是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责任部门,导致实施过程中不够顺畅。

  二是在工作部署上的执行缺位。在工作中缺乏一整套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表现在:工作安排布置多、督促检查少,任务要求多、具体措施少,考核评比多、奖罚兑现少,工作落实“二传手”多,主动承担、一以贯之完成任务的少。个别地方传达靠会议、落实靠文件、成绩靠材料;相当一部分干部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只重权力,不尽职责。等等,这些问题的形成,主要是因为督促落实不力,助长了少数地方和个别人员的侥幸心理,致使乱执行、假执行、软执行、虚执行、弱执行、不执行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是在人力资源配备上的机制缺位。从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人员调配上“能进不能出”,城区干部不愿下县市,县城干部不愿下农村,机关干部不愿下基层。岗位交流的力度不大,人员摆布不合理,一线人手不够,机关、城区干部普遍超编。在干部使用上“能上不能下”,由于“下”的标准难把握、“下”的程序难操作、“下”的思想难做通、“下”的对象难安排,以至于对待业绩平庸的干部,没有全面建立有效的竞争淘汰机制,加之岗位职数有限,习惯论资排辈,导致干部使用上“能者不能上,庸者不能下”,干部活力不能有效激发。在退线干部管理上“能退不能干”,对待退线的中层干部,有的地方思想沟通少,跟进管理少,还有的根本不纳入干部正常考核管理,导致其想事、干事的热情消退,甚至出现退线就离岗、上岗不干事的现象。在教育培训上“能学不能精”,虽然在教育培训上有计划,有安排,有考核,但是,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学而不懂、学而不专、学而不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类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步伐还不快。

  四是在绩效管理上的考核缺位。考核是评判管理绩效的重要手段,而从我们现行绩效考核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一方面,考核目标单一,以事后考评为主,事前、事中的考核监控乏力,没有上升到绩效管理的层次;考核内容不规范,标准难以确定,特别是对不同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缺乏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定性评价的多、定量评价的少,考核的准确性不高;考核结果反映表象的成分多,人际关系所占的比重较大,考核的真实性不强。同时,考核手段落后,大多停留在手工考核上,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准确度差。另一方面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够科学,通过考核对每个干部的综合评判与职务升降、晋级增资、奖金发放、培训考察等联系不紧,能力强弱、业绩好坏差别不大。同时,重精神鼓励、轻物质激励,重先进褒奖、轻后进惩处,重平衡照顾、轻分明功赏等现象较为普遍,难以有效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导致干部责任心不强。

  五是在现代管理手段上的应用缺位。在科技兴税方面,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重新建轻整合、重开发轻应用的现象,特别是在应现代管理手段方面还相对滞后,一些干部拘泥于传统的思维模式,习惯于运用原来的工作方法、手段,不愿意用机器管人、管税,怕失去原有的权力和便利。有的则认为目前全面实现信息化不太现实,片面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条件不具备,想得到做不到。不少干部对计算机不会用、不愿用、不敢用,有的地方计算机还经常处于闲置状态。信息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征管资料录入不全面、数据不真实、传递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利用不理想等方面。同时,软件功能分散、单一,没有整合出一个综合平台和复合型的管理系统,软件与软件之间数据不共享、终端不对接,也给科技促管带来了不便。

  六是在责任落实上的追究缺位。责任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行政问责、党内问纪、腐败问罪等措施,没有得到彻底落实,难以起到警示之效。在对待一些乱作为、不作为和无为的问题上,缺乏从重从严查办的态度,或碍于情面、顾及关系,或考虑到以前的功劳和成绩,在责任追究上大打折扣、流于形式。

  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了管理的瓶颈,制约了地税事业的发展,必须有的放矢、切实改进。

  一是推进岗责体系明晰化,落实明责促管。职责清晰、责任严明是管理的首要环节。要进一步规范各级税务机关机构设置,准确界定各机构职能,按照“机构设置—职责界定—程序设计—考核评价—奖励惩处”顺序,对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评价考核、责任追究作出明晰规定,让各个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怎么去做、做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建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责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并根据业务的变动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岗位职责,适应管理的工作需要。同时,深入推行、全面拓展良性互动机制,实现税务系统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各项工作之间的全方位、各层次之间的全面协调互动,实现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彻底解决“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不良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督查督办日常化,落实执行促管。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是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工作执行力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构,配齐配强督查力量,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大刀阔斧的开展督查工作,变怕督查为敢督查、变假督查为真督查,变软督查为硬督查,坚决消灭“督查白条子”。督查部门都要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要围绕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立项,制定督查计划,既督促又检查,既综合又协调,既要结果又抓过程,分项督查,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坚持一事一查、有查必严、有查必果。要采取定期检查、巡查、暗访等方式和“听、查、问、考”等方法,对督查事项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同时,在督查工作中还要注重搞好协调,要尊重被协调对象的意见,善于沟通,尽可能取得一致。

  三是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落实以能促管。在教育培训方面,要将“学知识”与“长本领”、“拿文凭”与“强素质”、“增才干”与“有作为”的紧密结合,注重提高干部队伍的岗位技能和实战能力。要以学习型组织为载体,始终突出学历水平、岗位技能、综合素质三个重点;始终抓好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领导干部队伍,具有综合业务素质和独挡一面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能够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次;始终把握学习与工作的互融互动,个体与团队互融互动,知识与应用互融互动三个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基础层面稳固、骨干层面过硬、拔尖层面突出的人才梯队。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把能力作为衡量和评价干部的核心指标,坚持把尊重能力和培养能力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要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贯彻省局吕局长提出的“不让老实吃亏、不让干实事的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的用人原则,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能力用干部,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坚持德才兼备、能力为上、实绩优先,逐步打破按部就班式的晋升管理办法,进一步疏通能“上”的渠道,打破难“下”的僵局,把解决“下”的问题作为解决“上”的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对中层干部实行年龄设限、到期退线,任期设限、到期轮岗;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充实后备人才库,为事业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做到多给机会多培养,早压担子早成才,坚持在储备中培养,在培养中储备。

  四是推进绩效考核规范化,落实制度促管。为了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工作业绩,要加大了工作绩效的考核力度,在全系统提出了“表现一般就是差、工作平庸就是过、没有业绩就要罚”的工作理念,着力抓好对单位和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认真研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项目、考核分值认真改革,制定具体量化、科学合理、奖惩并举的考核机制。在具体考核项目上,力求做到宏观着眼,微观着手,在科学合理、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做到中心、重点、难点三突出。在考核方法上力求作到了八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手工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部门或人员参与评价结合;扣分与加分相结合;今昔相结合,对不好量化的工作,可用以往年度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参考,对当年的业绩进行评价;考用相结合,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达到以考促管,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是推进管理手段现代化,落实科技促管。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制权、促管的作用,特别是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权力运行中的监控,实现科技加管理的过程监控。进一步上收和分解税收执法权,控制和规范行政管理权。要对现行各类软件进行归并和整合,形成一个“所有工作都上网、所有信息都共享、所有流程都规范、所有标准都量化”的综合管理平台,针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分别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和行政管理考核系统,强化数据信息“认事不认人”的功能,全面控制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弹性和权力运行的随意性,提高税收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

  六是推进责任追究常态化,落实问责促管。责任追究机制的核心就是奖罚分明。因此,必须在责任追究上动真格,做到以严惩戒促有效执行,以严问责促规范管理。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经费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强化“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新理念,制定出台《地税系统有错和无为问责办法》,问责工作的开展,要注重“有过必罚,无为必究;权责利统一,过罚相当;能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凡接到纳税人、干部群众的举报、投诉,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特邀监督员的指示、建议,监察、督查、审计、法规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新闻媒体的曝光,以及接到发生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报告等情况,问责部门要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及时受理,严格审查,依规问责。对受到行政问责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责令辞职,规劝其引咎辞职,不搞下不为例,做到有错必纠、无为必究。问责结果要作为任用选拔干部、正职考核、岗位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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