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在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运用,推动了我国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探索,随着纳税评估工作日益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及实践工作的不断深入,评估理论逐步形成,评估工作也渐趋规范并逐渐走向成熟。纳税评估作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进行监控管理的重要方法,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并进行监督检查非常必要的手段。也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服务的有效途径,它充分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随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其实效性已凸现无疑,但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纳税评估潜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如何使纳税评估工作走向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纳税评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据。纳税评估是一"后起之秀",现行《征管法》及其细则均未定义纳税评估这一概念,使得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托,工作开展缺乏法律钢性,置身于依法治税大环境中看纳税评估尤显底蕴不足。
(二)纳税评估所需信息来源渠道较窄。一个广泛的经济信息来源是现代纳税评估的基石。目前由于与国税、工商、金融、房产和国土等部门信息交换和工作协作还不到位,评估人员取得外部信息数据难度较大。纳税评估工作所依据的信息资料主要为纳税人申报的数据、财务数据和征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这些涉税信息很不完整甚至可能是失真的,使纳税评估缺乏信息基础。
(三)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尚不完善。目前纳税评估财务指标和行业指标体系建立还不到位,纳税评估过程中对相关指标评价缺乏统一标准,纳税评估工作仅停留在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简单稽核,纳税评估很难深入开展,很大程度影响纳税评估质量的提高。
(四)纳税评估运用的方法和手段落后。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停留在手工和纸质阶段,纳税评估工作仅仅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报表的简单审核、分析和评价,仅靠堆积大量的书面资料,纳税评估难以取得实效。另一方面纳税评估还没有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程度不高。
(五)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亟待完善。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不够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方法也不够科学合理,如纳税评估工作与税务稽查工作往往发生交叉重叠。纳税评估流程也需进一步优化,如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规程规定纳税评估原则上在税务机关内部进行,一般不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实地稽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核算资料及账簿凭证,仅依照目前规程,不足以深层次的发现和说明问题。
(六)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要求精通税收业务知识,并熟悉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目前从事纳税评估人员大多缺乏系统培训,掌握纳税评估相关知识不够全面和系统,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的问题,纳税评估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评估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 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及对策
(一)加快纳税评估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纳税评估相关制度。尽快确立纳税评估法律地位,是纳税评估不断完善的根本保证。一方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将纳税评估及其操作规范列入法律范畴,为纳税评估打下法律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化下纳税评估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从多个角度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保障,为纳税评估打好外围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纳税评估制度建设。一是要强化、细化现有各项纳税评估制度,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二是要加强纳税评估与征收、管理和稽查之间的联动建设,制定出科学的联系制度,保障资料传递的及时、到位,保证评估中出现的涉税重大偷税案件及时移交稽查,保证把纳税评估信息及时反馈给各环节。三是加强纳税评估考核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规范评估行为,以保证纳税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和有序进行。
(二)多渠道采集和广泛储存纳税人各种涉税信息。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应努力争取通过法规和规章等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与国税、工商、金融、房产、土地等部门横向联系。逐步建立完善的沟通与协作机制,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特别是与国税部门信息交换显得尤为重要,如国税部门在查补入库增值税时,如果不及时从国税部门获得信息,城建税很难保证被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三是在现有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基础上,充分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进一步拓展资料占有域;四是在纳税评估时,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流向等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了解资金结算变化情况,实现对企业全方位监控;五是依靠科技手段,最大限度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搜集并有效整合纳税人涉税信息。在通过多渠道搜集纳税人涉税信息基础上,全面调查取证,力争取得最有说服力的有效证据,不断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尽快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析指标体系是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的关键,在纳税评估工作实践中应不断完善和优化评估分析指标体系,重视运用社会统计学原理,做好评估量化分析,建议省市局尽快对相关财务指标及行业指标进行调查和测算,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纳税人经营规模、财务核算等信息资料,分行业和产品类型(参考企业规模)测算有关指标(如行业税负率指标,零负申报指标,财务比率指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均值,合理测定各指标的正常变动幅度,确定其正常峰值和警戒值,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设定统一预警参数建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筛选异常户的准确性,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而有价值的信息,将高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真正实现对指标异常纳税人的有效监管。
(四)加快纳税评估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计算机计算速度快,精密度高,逻辑分析判断能力强优势,为纳税评估工作的监控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已成为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必由之路。而纳税评估管理系统的推广和运用成为纳税评估效率和质量能否提高的关键。纳税评估软件应该具备接收不同信息渠道数据、具备大容量的数据储存仓库和具备智能化复杂分类处理数据等功能,应涵盖整个纳税评估工作规范和流程,并能和目前使用的征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能对监控区域内纳税人情况进行动态"扫描".在数据录入员将纳税申报数据录入征管信息系统时,纳税评估软件通过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对纳税申报异常户能自动发出纳税异常预警提示,真正实现税源监控的"雷达检测站"作用,为科学合理选定纳税评估对象提供可靠保证。
(五)不断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建议总局尽快重新修订和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应增加"实地勘查"环节,明确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有权进行实地核实增强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应尽快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将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结合到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去,确保责任明晰。在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还应充分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内外监督约束,同时保证纳税评估工作与其他税收工作紧密衔接,尤其应明确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防止出现以纳税评估替代稽查,错误定性纳税人涉税行为现象。使纳税评估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加大对纳税评估人员培训力度。人始终是整个纳税评估工作中最关键因素,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造就一批精于纳税评估的复合型人才是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可靠保证。一方面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纳税评估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评估指标的分析和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通过培训使评估人员全面掌握纳税评估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适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和报表分析方法等交流总结,使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为纳税评估工作步入良性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尽管纳税评估工作尚缺乏法律依据,评估工作尚无章可循,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纳税评估健康发展,但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将向着光明的前景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阳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