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江苏省南京市地税局采取了六项措施,推进科技进步及技术创新步伐。
一是落实减税优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研发费用、科技人员等方面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法律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鼓励自主研发,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将其分为未形成无形资产和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扣除和摊销;三是支持技术进步,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四是鼓励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是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对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六、落实税收优惠,扶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