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煤炭销售行业的税收秩序,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国税局四项措施加强对涉“煤”商贸企业的管理,堵塞征管漏洞。
一是严格审核和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要求税收管理员对所有涉“煤”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近一年来的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认真进行审核和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月供应量和购领次数;二是认真落实管户巡查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必须按照管户巡查制度,按月实地对商贸企业进行管户巡查,特别是涉“煤”商贸企业,认真做好管户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三是强化进项发票日常检查。要求税收管理员坚持每月对涉煤商贸企业的的进项发票和进项税额进行审核检查,对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及时予以调整和补税;四是强化企业结算方式的检查。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对涉煤商贸企业进项发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结算方式的检查,重点检查非转账结算交易,及时避免企业使用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而互相背书转让,导致进项发票和进项税额失真,有效控制税款流失。
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