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税,强化廉洁自律,实施阳光稽查,争创“三个一流”,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对重点税源户,坚持查前辅导告知,告知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相关税务事项处理的法律政策依据,消除政策的岐解,避免因不必要的计算错误及对政策理解误差,而导致的少缴税款及连带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是检查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针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政策的复杂性、多变性,结合企业业务的特殊性、多样性,在主管税务分局税法宣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层次、多角度地单独辅导和探讨。
三是坚持查后辅导和回访制度,针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及时与被查单位进行初步意见交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使纳税人既能接受处理处罚,又能纠正错误,杜决下次;同时,稽查局领导对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回访,听取被查单位意见、建议和要求,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有效规避执法风险,及时化解执法争议。
四是坚持廉洁反馈卡制度,检查人员进入检查时,除出示税务检查证、检查通知书等必备要件外,同时必须向被查单位提供由稽查人员签名的《税务稽查人员廉洁自律反馈卡》和回寄信封、邮票,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单位根据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的综合行为表现,签写意见,直接回寄给县局纪检监察室,县局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处理,使稽查工作始终置于监督之中。
五是是主动邀请检察院反渎局、县局纪检监察的领导直接参与对举报人的举报案件检查回复工作。现场监督案件稽查情况、现场解决疑难争议问题,扼制多头、重复举报等现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