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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如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依法治税,树立良好部门形象,更好地发挥税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是值得税务机关认真思考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专访了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
刘勇认为,优化纳税服务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必须运用发展的观点进行筹划,用先进的理念指导纳税服务实践。第一,要树立纳税服务是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理念。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乃至每个税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要推动纳税服务由职业道德建设向法定职责转变、由传统的意识形态向行政管理行为转变。第二,要树立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重要基础的理念。优质的纳税服务有利于改善税收征管环境,引导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通过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第三,要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权益,彰显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形成“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善待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良好风气。第四,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转变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在执法角色上要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变。第五,要树立公正执法是最根本的服务理念,既要把纳税人当作执法客体,更要把纳税人当作服务对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在严格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执法。
刘勇说,纳税服务源于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和需求的满足,要做到“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他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国税局提出“纳税人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的服务口号,以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作为改进税收管理的重要信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为满足纳税人的公正需求,湖北省国税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实施过程监控,做到公平、公正、廉明地执法,建立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为满足纳税人的便利需求,将纳税人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并探索推行“一网式”办税。为满足纳税人的礼遇需求,湖北省国税局坚持文明办税,推行文明用语和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微笑服务、导税服务、预约服务,把对纳税人的关心与关爱体现在人性化服务的细节之中。
刘勇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税法遵从成本,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出发点。湖北省国税局以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作为切入点,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使流程路径缩短、程序简化、运行顺畅,纳税人办税更方便、快捷。同时,统筹安排税收管理员开展下户调查、实地核查等工作,避免一件事多头找、多次找纳税人。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坚持“统一检查、各方参与、统查分办”,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检查。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采取增设办税窗口、优化办税程序、延长申报纳税时间等措施,着力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实行“一户式”管理,做到一次采集、集中存储、信息共享、多方使用,有效解决涉税信息“多头采集”和纳税人“多头报送、多次报送”的问题。
刘勇说,优化纳税服务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主要是建立需求分析机制,及时了解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掌握纳税人需求,持续改进纳税服务的措施;建立税企沟通机制,增进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实现征纳良性互动;建立矛盾疏导机制,及时化解征纳矛盾,使征纳关系的社会风险得到有效释放;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国税、地税部门之间协作,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和开展税务检查等,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涉税事务性要求;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纳税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整体推进,但在一个阶段、一个时期,应把握重点,以点带面。刘勇说,今年湖北省国税局要精心实施6个项目,推动优化纳税服务的落实,即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举办一期纳税服务培训班、评选“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百名办税服务标兵、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展纳税服务专题调研活动。
刘勇:湖北省国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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