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有纳税人5688户,其中个体纳税人4751户,占户籍总数的83.53%,而且分布在荆门城区和东宝区10个乡镇,税源零散,管理烦琐。长期以来,个体税收征管一直是困扰我局征管改革的一大难题,也是直接影响我局征管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认为,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始终把个体税收征管作为当前的主攻目标和努力方向,积极探索新的征管举措和改革途径,并通过完善征管机制、构建岗责体系、规范基础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促进征管方式的优化与税收质量的提高,同时也为今后的税收征管改革形成脉络、积累经验。在个体税收征管方面,我局重点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落实“三制”,构建严格的岗责体系
为强化个体税收征管的力度与责任,我们从完善内部征管机制入手,将个体税源管理从税源管理科剥离出来,细分为城区个体税源管理、农贸市场税源管理和农村(包括乡镇)税源管理三块,充实了税务管理人员,加强对个体户的税收税源管理工作。个体税源管理科成为专门科室后,又针对辖区征管范围广、税源分布散等特点,按不同地域划片段,每片由2—3人负责户籍管理和日常征管工作,形成一人负责、多人协作的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税源状况,将集贸市场和个体征管线讨论确定征管指标和收入计划,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量化考核,从而调动了各片段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真正落实个体征管的各项任务指标奠定了基础,推动个体征管由“量变”到“质变”、由“管户”到“管事”的实质性转变。那么,权、责明确后,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呢,我们认为目标主要是依靠三项制度来实现的。
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我局结合省局、市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拟定了各业务科室、各征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目标,并量化成具体指标明确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如片管员责任制,要求各片段负责人对所分管片段内的纳税户税收管理情况必须建立“两册”、“一卡”,即税源登记底册、税款征收底册和信息传递卡,对所管个体户一年的纳税情况要了如指掌、有据可查,同时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及征管动态,减少个体征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完善考核奖惩制。根据上级关于税收征管质量日常考核要求,依照各岗位目标考核标准按月进行考核、通报,按季奖惩兑现。并专门设立了 “征管质量达标奖”,对达到考核指标的人员按月发放“达标奖”;对达不到考核指标的人员,按执法质量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扣奖,并实施责任追究。此外,还要经常性召开会议,就个体征管存在的问题讨论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征管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明确分管领导、科长、片管员工作责任,我局结合岗位目标划分各自的责任范围,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科长、科长与片管员层层签定了《税收征管质量达标责任书》,并实行月绩报告制和末名诫勉制,对个体税收征管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责任过错,如税负核定不公、 停业审批不严、税款追缴不力等,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岗位调整等处理,为强化征管责任增添动力。
二、管好“三户”,采用灵活的征管方式
在个体征管中,我们感到难于管理、易于疏忽的是租赁挂靠户、零散经营户和流动贩运户这三类征管对象。针对这一难点,我们分别对象,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税收征管方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一)对租赁挂靠户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征收税款
近几年来,商业企业相继改制改组,商场扩大,超市增多,很多个体纳税人进商场或超市租赁柜台、摊位从事经营活动。商场和超市按租赁户的经营额扣点抵缴其租金和管理费用。租赁户一般不直接缴税,商场和超市也不管不问,从而造成这一部分税款流失。对此,我们组织力量对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和进商场、超市租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督促承包者和租赁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税务登记,并根据其经营情况核定了税负,纳入了微机管理。针对商场、超市管理比较规范的实际以及大多数租赁户的意愿,我们与出租方协商后,采取委托企业先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代征代扣税款,再由企业方统一到我局代为申报纳税,从而保证了税款按期足额入库。
(二)对零散经营户采取定时上门的方式征收税款
我们所说的零散经营户,是指边远厂区、车站附近、偏僻巷道及城乡结合部等小摊小店经营户。由于他们离办税地点太远,加之交通不便,因而要其上门缴税实在勉为其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采取按季核定税额、按月定时下户征收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或帮助他们办理税款预储手续,由就近的银行以存代缴,这样既保证了税款入库的时效性,又体现了税收征管的灵活性,达到了两全其美的目的。
(三)对流动贩运户实行轮班巡查的方式征收税款
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农贸市场流动贩运户经常采取“游击战术”与征管人员“捉迷藏”,伺机偷逃税收,给征管人员的常规管理带来了困难。为此,我局为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专门成立了联片稽查小组,每个市场指定二至四名流动巡查人员了解外来贩运户的交易规律及营销动态,遇到征管有困难时及时与邻近市场的其他巡查人员联系,集中开展联合行动,并针对有的贩运户是白天交易,但更多的是夜间或凌晨交易的特点,适时开展轮流值班方式,以此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三、把好“三关”,实施有效的规范管理
实践证明,要想全面提高个体征管质量,实施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尤为重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个体征管的税源管理、定税管理和停业管理,严把微机监控关、集体审议关和跟踪检查关,力求税负公平、执法公正、办税公开,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是加强税源管理,把好微机监控关。首先对所辖个体税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普查,将个体户划为正常户与非正常户进行分类管理。即将有门面的固定业户纳入正常户管理范围,督促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按规定的程序核定其税负,并将其纳税情况实行微机监控;将偏僻巷道、厂区小店、临时摊点等零星经营户纳入非正常户管理范围,由征管人员按月征收税款,登记税源台帐和征收清册,建立非正常户征管档案,以备查阅。同时,为能准确反映各片段每月的税源变化情况,要求片管员按月填报《纳税人户籍增减变动清册》,经对清册核实后进行微机变更处理,已停业的取消、新开业的录入,使微机监控更为真实、准确、及时、有效。
二是加强定税管理,把好集体审议关。个体税负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征纳之间的相互关系。实际工作中,我局始终把合理定税、公平税负作为提高个体征管质量的一大指标,进而采取相应措施力求定税管理规范科学。为了确保个体定税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局重点推行了电子定税与集体审议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成立工作专班,对荆门城区个体工商户电子定税相关数据进行了“入户蹲点”式调查清理。摸清真实情况后,采取“一比”(与周边地区税负比较)、“二测”(测算单位面积税额、测量实际经营面积)、“三定”(核定地段系数、经营状况系数和每月应纳税额)等办法,对城区2600多户个体纳税户通过电子定税系统重新定税,全市城区个体整体税负得到了调高。其次,对暂未推行电子定税的农村(乡镇)个体户,则依据各地段的调查情况分别测算了各行业经营户的《定税参照标准》,规定同地段、同行业、同规模纳税户定税的上限与下限,避免了定税的盲目性、随意性。再者,实行定税集体审议制度。即每一户新开业的个体户,先由片管员下户调查其经营情况后,比照《定税参照标准》提出初步定税建议;再进行集体审议确定最后定税额度。定税一经核准,随即录入微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从而保证税负的公平合理。
三是加强停业管理,把好跟踪检查关。有的个体户在没有理由少缴税款的情况下,常常采取假停业方式偷逃税款。这是我们近年发现的较为普遍的现象。为了切实堵塞这一漏洞,我局加大了对个体户停业管理的力度,一方面从严审批,把好跟踪检查关;一方面从严查处,行使税收处罚权,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借假停业幌子行偷逃税之实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对个体户停业管理采取的办法是:先由纳税户填报停业审批申请表,再由片管员初步调查且签署意见后,填发《核准停业通知书》,并按月将停歇业名单向所有纳税户张榜公告,实行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同时,开展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要求片管员对停歇业户每星期至少进行两次跟踪调查,片管员则根据调查情况按月填报《个体户停业跟踪调查表》,反馈调查情况,以便作出相应处理。若发现个体户停业期间开门营业的,片管员或检查人员则应收回停业单,取消其停业手续,依法给予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处理,并予以公开暴光,以杜绝假停业现象发生。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局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征管质量全面上升,今年一季度共入库税收7682万元,同比增收810万元,增长11.8%,其中个体税收入库230多万元,征管“七率”全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