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构建征管新格局的要求,县(市、区)国税局被定位为基层,上级的各项要求都要在县(市、区)局贯彻落实。那么,作为县(市、区)国税局来说,怎样才能落实好上级的各项要求呢?我认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行政能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效能主要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是衡量工作结果的尺度。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对国税部门来说,国税机关及全体干部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纳税人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
一、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税机关是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加强国税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对机关管理要素的有效整合,从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才能以科学的公共决策、有效的公共管理、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全面完成国税工作任务的有效保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税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武胜国税来说,当前组织税收收入的压力非常大,县局2007年收入规模在全省丘区县局排名有所下滑,税收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系数也较低,离建设"收入大局"的目标较远。另外,在"管理强局"、"素质高局"、"环境优局"建设方面也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因此,在目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要顺利完成县局确定的"十一五"建设目标和阶段性国税工作任务,就必须切实加强国税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着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抓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作为国税部门而言,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最重要的是从自身做起,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优质高效服务。这样,才能赢得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才有可靠的基础。
二、加强国税机关效能建设的建议
国税机关效能建设贯穿国税职能的全部,体现在国税机关工作的点滴之中,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长期性与艰巨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在提质,贵在提速。当前,加强国税机关效能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体而言,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效能认知水平。
首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知识和具体工作内容的学习与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国税干部,积极营造领导班子重效能、机关干部知效能、工作服务讲效能的氛围。其次,以强化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个人为载体,以提高国税干部工作能力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学习教育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如学分制管理机制,大力倡导"以勤奋学习为乐,以知识更新为荣"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第三,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业务及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组织广大国税干部不仅学习业务,而且学习政治、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各种科学知识,不断开阔眼界,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不断保持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状态。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税干部行为。
进一步整合国税管理资源、优化国税管理要素、规范国税管理行为,以高效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当前,应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二是首问责任制。对第一位接待来访、来电、来函的国税人员,负有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否定报备制。对纳税人的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部门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四是限时办结制。对企业涉税事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五是服务承诺制。"窗口"岗位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及服务时限的承诺。六是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 "绿色通道"制。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灵活运作".七是一次性告知制。税务人员应将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要求准备的资料等一次性全面告知服务对象。
(三)加强绩效考评,进一步激发国税干部活力。
一是注重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考核、行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实施对国税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二是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细化、具体化,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把软指标变成硬指标。三是充分运用好市局开发的绩效评估软件,如实记录部门和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个人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或偏差,以便年终统一进行绩效考评。五是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六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过错、行政效能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四个一律",即对有群众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效能建设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对造成严重影响而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
(四)加强效能监察,进一步推进国税工作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是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一是要继续完善国税机关效能投诉网络和处理机制。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及时、高效"的原则,理顺投诉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二是加大对效能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一方面,从人大、政协及社会有关人士中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不定期的组织明查暗访;另一方面,针对群众举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相应的反应机制,确保各类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充分发挥纳税人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完善评议机制和办法,以纳税人满意为根本标准,把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广大纳税人。
作者:四川省武胜县国家税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