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税收作为政府重要的经济调节工具,理应充分发挥其税收职能作用,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娄底做出积极贡献。笔者认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我们要打好"四张牌".
一、打好"思路牌",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反作用。经济与税收的辨证关系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在娄底市的经济建设中一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娄底市范围内,被纳入县域经济范畴的是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和新化县。2007年,以上两市两县的人口363.8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89.8%;土地面积7691平方公里,占全市的94.8%;地方生产总值(即GDP)308亿元,占全市的68.6%.所以,县域经济在我市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全局:县域经济兴,县域税源就充裕;县域税收兴,税收基础就稳固;县域财政兴,地方财政就有保障。因此,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娄底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税源和地方财源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县域经济作为娄底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撑,加速推进娄底市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地税部门来说,不仅要紧紧把握娄底市县域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机遇,加快壮大地方税收的规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财力支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支持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营造尽可能宽松的、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实现娄底市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打好"体制牌",完善地方税收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县域地税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实现县域地方税收与县域经济的良性发展。要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方针,科学下达税收计划,避免违反客观经济规律严重破坏县域经济发展后劲的征收行为,达到营造环境、涵养税源的目的。当前县域政府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这固然有当地政府急功近利的问题,但也有对县域税收计划不够科学的问题。要完善对县域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县级地税机关要根据当地经济增长和税源变化的情况,按照本地过去分行业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数量关系,在充分参考有关历史资料基础上,科学确定税收收入计划,在计划执行考核过程中要侧重经济形势和税源变化的分析水平,侧重考核收入的质量和水平,把征管质量的考核纳入到组织收入的考核中,不能把收入质量的考核与征管质量的考核独立开来,注意防止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政府过度行为,防止任务"层层加码"和收"过头税"现象产生。
二是进一步实行简政放权,规范税收管理权限。为了克服过去"审批的不负责不了解,负责了解的不审批"的弊端,我们要开拓地税工作新思路,实现地税工作重心向两个方向转移,即工作重点向税收征管转移,工作重点向基层转移。要按照"合法、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以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查"三分离改革为运行平台,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权限,推进征、管、查三权制约,实现征、管、查三权间相互均衡,规范税收审核审批等管理行为,逐步扩大基层县市区局审核审批的数量限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促进县域经济和税收的良性互动发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综合治税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实现相关信息定期传递,与国土、建设、建管、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进行奖惩。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税收的流失。
三、打好"服务牌",全力优化税收环境
一是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涵养税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首先,要认真疏理新办企业、重点工程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策的透明度,通过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等各种方式和多种渠道让纳税人对政策有更多的了解。其次,要注意抓好纳税辅导,让纳税人不但了解政策,还要用足政策。第三,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工商、社保、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传递信息、数据,对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进行共同审核认定。第四,要强化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保证基层地税机关不折不扣地将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决不允许因税收任务而不执行或不及时落实己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提高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
二是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财力支持。地税机关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湖南地税精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紧紧抓住地税收入"两同步、一提高"(即税收收入增长与GDP同步、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逐步提高地税总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的发展目标不动摇。根据娄底市地税系统"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每年保持13-15%左右的年均增长率,到2010年娄底市地税收入总规模达到13-15亿元,确保地税收入总量稳步快速扩张,不断缩小与先进地区的收入差距,确保收入质量不断提升。为此,娄底市各县市区地税机关一方面要全面加强税源变化的动态监控,建立起相应的监控机制,及时把潜在税源转化为现实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要努力挖掘税收新的增长点,加强煤炭行业、房地产行业、电力行业的税源征管,加强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等小税种征管。此外,要继续推进社保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费用的征缴,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推进依法治税,实现公平税负,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地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认真学习贯彻新《征管法》,严格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办事,严禁乱开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口子,不制定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税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严格依法征税,不允许收"人情税"、"关系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对那些没有合法申报的进行纠正,对那些明显有申报不实的纳税人进行事前告知,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对那些让不诚信纳税者进行严厉的制裁,使不诚信纳税的成本大大高于诚信纳税的收益,提高税收遵从度,保护绝大多数诚信纳税者的利益。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要及时转变观念,认真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为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具体地讲,要推进四个建设。第一,推进咨询服务制度建设。设置纳税咨询服务窗口,开展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普及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强大的信息流服务广大纳税人。第二,推进纳税申报服务制度建设。要围绕办税服务厅建设为中心,发展包括网络申报、邮寄申报、税务代理申报、上门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第三,推进办税服务制度建设。形成标准、规范的税收业务流程,简单、有效的税收处理程序,公开各种税收业务流程和处理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各种涉税资料。第四,推进税收执法服务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第五,推进税收法律救济制度建设。完善听证制度、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
四、打好"组织牌",健全领导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地税机关要紧紧抓住当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良好机遇,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快地方税收发展,拓展地税发展空间,服从服务于当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激发大家投身地税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广大地税干部要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财政税收、法律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提升税收执法能力。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把那些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能够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干部充实到负责审核审批的重点岗位上接受党和群众的考验,让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成为振兴娄底地税事业的第一要务,让纳税人满意不满意成为地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作者:系冷水江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