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国税发[2008]59号),决定命名表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218个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这是阜宁地税局继2005年党员先进性教育期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先进集体"后,再次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的又一殊荣。
成立于1998年的阜宁县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治税。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过程中,分局青年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了生力军作用,积极履行"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文明公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工作水平全面提高,部门形象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