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长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1人,担负着全市6000余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工作。2006年以来,该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税理念,认真落实税收经济观和科学发展观,把开展文明创建作为促进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走出了一条抓创建、促规范,抓创建、促服务,抓创建、促发展的新路子,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近几年,该局在年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基础上,四次被评为安徽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窗口”称号;连续被评为安徽省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文明单位”。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税务人员素质、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为确保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该局把文明创建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创建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党、团、工、妇等组织,基层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层层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根据国税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天长市国税局文明建设工程规划》,每年对文明创建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实行“一岗双责”;将文明创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保证创建工作在质量和层次上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一套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以人为本,着力提升税干队伍的文明素质
提高人的文明素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根本,也是能够“收好税”的重要保证。为此,该局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与“班子建设工程”,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税干教育,将干部教育与系统党建工作、税务文化建设相结合,融于各项工作之中,大力实施“文化理念”输炼工程、“样板标兵”提炼工程、“全员读书”操练工程、“岗位培训”演练工程和“骨干人才”精炼工程,全面加强税干的政治、业务、道德、法制和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了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严格内部行政管理,从细微之处入手,建立着装、卫生、考勤等工作制度,培养大家的文明习惯;规范税收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三、依法治税,税收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该局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实施征管改革,进行业务重组,规范机构设置,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整治和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税收环境;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保证了年年超额完成任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2007年,分别入库税款1.79亿元、2.8亿元、3.81亿元、5.05亿元,连续三年增收税款亿元以上,税收收入三年翻了一番多,是税收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
四、创建“三优”,全力为纳税人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以“建设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为标准,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构建良好服务环境;实行公开办税、首问负责、限时服务和无休息日等工作制度,推行“一窗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方便纳税人;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以来共为各类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兑现减免退税2.8亿元,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开展百名税干为地方经济发展办百件实事、献百条计策的“双百”活动,建设乡镇会计服务站为当地企业提供政策辅导,2006年以来共为纳税人出点子、办实事126件,帮助招商引资兴办企业6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税收效益。通过调查,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满意率95%以上。
五、服务社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坚持用先进的文化引导人,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用健康向上的活动熏陶人,使大家的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助残助学、无偿献血、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2006年以来,税干向贫困学生、特困职工、受灾群众捐款捐物价值11万多元,为残疾人、孤寡老人做好事20余件。5.12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该局税干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63900元,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同时,发挥自身省级“文明单位”的影响,从2004年开始,与7户企业建立税企共建关系,每年以“共建精神文明,同创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共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参加共建的7户企业均被评为了天长市“文明单位”,国税5个基层分局全部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天长市或滁州市“文明单位”。
作者单位:安徽省天长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