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罗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字体:[ ] 来源:新华网 作者:童小岑 日期:2008-08-07

  今年前7个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国税局今年依法为23户福利企业办理退税4530818.76元,为113户个体经营企业免收证件工本费3000余元,全区享受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56万元,惠及1064户。

  该局在执行税收优惠过程中坚持该免则免、应退则退。对新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纳税人,并落实了限时承诺服务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减免税审批环节,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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