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地税局个人所得税(不含储蓄利息所得)入库4172万元,同比增收974万元,增长30%。其中工资薪金所得18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83万元,增长45%.
根据测算,今年3月起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后月均影响额约为26万,预计全年影响近200万元,占个税总量约4%.抗震救灾个人捐赠扣除从6月起成为又一影响因素,7月全县个人所得税实际影响2.59万元,占个税总收入不足0.1%,预计此影响数年内将会逐月有所增加,但总量不会超过个税总收入的1%。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