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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相继掀起了以提升政府绩效为目标的政府再造运动。美国在l993年实施了“国家绩效评估运动”,提出以绩效为准绳衡量政府管理社会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水平,“打造一个运作更好、花费更省的政府”。此后,加拿大、德国、新西兰等国家也纷纷跟进,加入到改革政府、提升政府工作绩效的浪潮之中。
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税收管理当中,实现税收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既是新时期税收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因此,我们以“绩效”管理为核心,在基层国税机关搭建起了一个新的税收管理平台。
基层税收征管绩效管理,就是以设置合理的机构和简明的业务流程为基础,以科学的绩效量化考核指标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单位和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这种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可以事先预期自己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前景,将自己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与总的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此来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山东省国税局提出了税收管理精细化,税收执法透明化,信息技术一体化,基层建设标准化的“四化”建设目标。实施税收征管绩效管理,是实现“四化”最有效的途径。从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来看,虽然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改“管户”为“管事”,国税机关按“事”设岗,强化了税收执法的监督制约,但是,由于“办事”岗位划分过细,工作环节多、层次多,办事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纳税人办税带来了很多不便。在我们国税机关内部,岗位工作量不均衡、人力资源浪费和工作责任不清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办理发票业务的不办税务登记,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办发售发票等,因此,工作中苦乐不均的现象就经常发生。再如审批事项,调查人员核实后要报给分局长,分局研究同意后,要报县级局业务科室办事人员审查,审查合格再报给分管科长,分管科长再报给科长,科长再报给分管局长,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审批事项,分管局长还要呈报局长审批。而这个批复要送到纳税人手里,还要按照原来调查上报、层层转报的路径原路返回,才能到达基层分局转知纳税人执行。象这样需要经过受理、调查层报、审查批转环节达12道之多的工作事项,在日常工作当中到处可见。这样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不但增加了征税成本,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出了问题也很难分清责任。
围绕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实现省局提出的“四化”目标,在认真总结和反思十几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试点和反复论证,确定对基层税收征管实施绩效管理。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优化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
(一)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办事环节
(二)调整机构职能,合并机构设置
(三)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税源监控
第二部分、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监控
(一)岗位自控
(二)岗位互控
(三)纵向监控
第三部分、量化税收征管绩效考核
(一)工作量化考核
(二)岗位权重系数考核
(三)工作质量等级考核
(四)工作责任追究等级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