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理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 取消办税业务三项
字体:[ ]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于丽 日期:2008-05-13

  本网讯 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国税发[2008]21号)。对目前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简并,本次清理取消办税业务3项,即不再要求纳税人办理此类业务;减少主表5份,附列资料67份;保留办税业务203项。

  据了解,以上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本次清理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涉及市局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票证中心等7个业务科室有关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时需报送的各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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