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可抵扣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为90天,采购固定资产接受增值税发票,认证期也适用于90天的期限吗?
答:贵公司如为《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
范围地区的,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取得发票90日内通过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进行抵扣。若贵公司未被列入增值税扩大范围地区的,购入固定资产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贵单位也可不通过认证处理。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时,可依据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