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4日,新华网报道了“中国法治网”网罗假记者,在全国各地以敲诈手段发行“内部资料”骗取钱财,而被公安机关查封的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就此提醒广大单位和网友,按照规定,用“中国”二字打头开办的网站单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警惕不法分子以“中国”字头网站行骗。

非法网站首页(行唐县公安局王录军摄)
据介绍,今年5月29日上午,行唐县公安局接到国土资源局报警:几名自称是中国法治网记者的男子,驾驶一辆制式警车到国土局,声称该局工作中存在问题,要求订阅《中国法治网·资讯》,身份十分可疑。接到报警后,公安局一面立即派员出警,以查明记者真实身份、警车及是否有警察证明等,并按照新闻管理有关规定,迅速向县委宣传部汇报,请求协助调查。为弄清真相,行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占领迅速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取得了联系,有关负责人明确说,这是一个非法网站,更没有这些网站记者。案件还引起了河北省委宣传部、石家庄市和行唐县主要领导的重视,原县委书记李旭阳说,要站在“迎奥运、保稳定、促发展”的政治高度对待此案,严厉打击假记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净化当地媒体环境。
在国务院新闻办的直接推动下,“5·29”假网络记者案最终查明。经侦查证实,“中国法治网”系犯罪嫌疑人穆景基租用北京亿腾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2005年7月6日经信息产业部门审核,注册了个人性质的“法治中国”网站(该网站为非经营性质的网站)。2006年6月,在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他私自改成了“中国法治网”。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就此介绍称,按照规定,用“中国”二字打头开办的网站单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中国法治网”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也没有办理网络经营许可和网络出版许可。在此情况下,穆景基自行设立发行点,并于2006年8月15日与李某(在逃)签订协议,李某为“发行部”负责人,全权代理《中国法治网·资讯》的营销工作,招聘“发行”人员,收取“发行”人员每人1000元押金,违法制作、发放“中国法治网记者证”和名片,借助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免费发放的内部刊物《法治动态》到各地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中国法治网·资讯》征订。
据警方查明,该假网络记者团伙已经发展成员80余名,这些人来自河北、河南、陕西、福建、江西等地,征订单位达到了580余个,已经征订《中国法治网·资讯》900余份,涉案金额达一百余万元。通过调查穆景基的账户,目前已经查证属实657832元。这些征订单位分布在河北、河南、陕西、福建、江西、辽宁、内蒙古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