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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街身陷“偷税门” 媒体质疑免税政策存漏洞
字体:[ ]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中国税网综合报道 日期:2009-08-14

  解析秀水“偷税门”两大涉税问题

 

  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汪自力的举报重头就是秀水街逃漏税逾2亿元,并存在诸多违规经营情况。而汪本人在接收相关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回应了他的举报,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检查。但这一说法未得到税务机关的证实。朝阳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外宣的黄小姐告诉记者:截至上周末,该局并没有接到汪自力寄来的举报信,他本人也没有亲自到税务局进行举报。

 

  而朝阳地税局纳税咨询受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任何人如果要投诉举报,需打电话至税务局举报科,或持相关资料和证据到举报科举报,实名或匿名均可,接到举报后,税务局便会进行立案调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通过媒体声称要进行举报的行为,不属于规定的举报程序,税务局无法进行受理。

 

  由于汪自力的说法是否属实,目前无从考证。但从汪的举报事实来看,有两个涉税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是秀水是否骗取了下岗职工税收优惠

 

   据汪说,秀水董事长张永平是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和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之一,握有绝对权力,并非像秀水街市场此前对媒体所称的“绝对的小股东,没有参与实际经营”。因此秀水街通过编制虚假员工名册、虚构财务报表,钻国家对企业录用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的空子,将秀水街名义员工列为30人,其中下岗职工10人,其余将近100人挂名在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秀水街与这家开发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个总经理、同一个财务部、同一个人事部,是两家关联公司。

 

   对此,秀水街街一方面发文反驳,另一方面也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的紧急声明和一系列证据,表示“逃漏税2亿元”不符合事实,并“欢迎有关政府部门前来调查”。同时,秀水街还出具了朝阳区地税局2005年发出的批复通知,称由于秀水街安置下岗人员占企业总人数30%以上,自2005年8月到2008年7月免征3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朝阳区国税局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秀水街出示的“完税凭证”还显示,过了3年免税期后,该市场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的所得税为14962363.14元。另外,还有一张包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的完税发票。

 

  对此,有媒体也提出,如果情况属实,100人挂名在开发公司,安置10名下岗人员可以免征上亿税收,这个免税政策的漏洞是不是太大了?因此,他们呼吁税务部门能够认真调查,堵上相关的漏洞。  

  据了解,为稳定就业局势,减轻下岗人员再就业压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3月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下称“23号文”),将已到期的下岗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时限延长1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审批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

  具体规定主要有两项:一是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和氧吧外),减免税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免税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是对于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和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的新增加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免税4000元的优惠。免税顺序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但据记者了解,即使企业符合上述要求,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其审批程序也是非常严格的。

  二是巨额进场费是否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

  从汪的举报看,秀水市场对每个商户要收取5万元的进场费,“总计近亿元,且没有交一分钱税款”。对此,秀水街方面并未否认,只称商户同意认可了。

 

  那么进场费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收入,是否应当依法纳税呢?对此,记者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发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如果秀水市场收取了进场费,就应该依法缴纳税款。

 

  目前,秀水偷税事件仍在调查核实之中,我们将继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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