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6日晚央视播出的《经济信息联播》消息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一大悬念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门槛”终于确定,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新技术企业的准入门槛已经明显提高,要享受到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还真不容易。
按照新的办法,今后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以往只有在国家认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不过要想“拿”到这样的优惠税率也不容易,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门槛提高了不少,按照新办法规定,企业除了要在近三年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外,还要在高学历科技人员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及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占比等方面都要达到一定的“硬性”指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说:“ 这次明确规定你(企业)必须有一个成果转化的机制,必须要不断的创新,如果你只是一项新技术,没有后续的研发能力,三年以后就失效了。”
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也比以往更加严格,废除了以往高新技术企业的“终身制”,而把有效期限定为三年。此外,办法还明确,今后,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持重点将放在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等八大方面。
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有关专家提醒企业,由于新的认定办法抬高了高新企业的准入门槛,在新的认定标准中,不管是已认定还是未认定企业,都须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重要问题:
一是要须关注“研发费用”问题。《办法》中第四条认定条件规定:“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跟销售收入挂钩,包括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年销售收入5000万至20000万的比例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20000万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与之前的认定标准比较,上述规定显然要更严格、更具体了。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须特别注重研发费用的划分,因为这不仅是认定的标准之一,也关系到企业日后能否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所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此外,关于境外研发费比例问题,《办法》也明确,“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一比例的约束旨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有发生境外研发费的发生,就需要注意境外的研发费用不能超过总研发费用的40%,否则就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办法》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的规定,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关键指标。因此,企业在核算时,一定要将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中的不属于这部分收入的部分划分清楚。
三是《办法》明确将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认定条件之一,这也将成为企业准入的一个重要指标。在重新认定的过程中,这可能是很多企业被淘汰的一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