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再调国际航线燃油税 日韩航线涨幅高达30%
字体:[ ]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日期:2008-08-08

  昨天,南航再度上调国际航线燃油税。其中,南航前往日本、韩国航线的燃油税上调幅度高达30%.此外南航方面表示,其他国际航线的燃油税也将在7月10日正式上调,具体为:

  1.中国与欧洲、美洲、澳大利亚、非洲、中东之间,中东与非洲之间,广州与拉各斯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单程800元,往返程1600元,调整为单程1100元,往返程2200元;

  2.中国与东南亚、南亚次大陆之间、中国至韩国,由单程420元,往返程840元,调整为单程550元,往返程1100元。其中广州-曼谷航线,单程调整为260元,往返调整为520元。白云机场售票处提醒旅客,在涨税日期前购票的旅客不需要承担相关差价。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新闻
· 税费转嫁给买家 二手房交易税费扼住市场咽喉
· 四川地税:给员工发奥运门票是奖励 要缴个税
· 哈尔滨规定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按成交价1%交个税
· 北京二手房价降幅超10% 房主主动承担交易税费
· 新疆乌鲁木齐国税局提醒:谨防车购税退税诈骗
全部 法规 问答 资料 实务
近期重要税事回放
· 税务总局要求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严管企业代开发票
·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取得非本单位收入须缴税
· 因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的土地收益金要缴契税
· 国家税务总局作出重大机构调整 不再保留征管司
· 嵌入式软件享即征即退税收优惠须独立核算销售额
· 10部门联手检查“社保基金”存管情况 09年底结束
· 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的优惠税率
· 奥运门票不能作报销凭证 特定客户只能开具专用票
· 财政部:民办学校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宜用财政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