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部门联手监管网上经营 12类行为重查
字体:[ ]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雪涛 日期:2008-07-17

  本报讯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将会同北京市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通信管理局等9个委办局,运用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对辖区内经营者从事医药、保健、购物、广告等经营活动的有关网站进行重点巡查,并对网上无照经营、售假、不良交易等12类不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等9个委办局,未来将利用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对网上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监管,药监局将主要对网络药品销售者的相关资质实施检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将重点打击网上文化音像制品侵权行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主要对网上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等加强管理,督促其实施落实《意见》,与工商部门配合共同对网上店铺加强管理。

  据介绍,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目前已实现了对6万多个企业网站经营活动的实时监管。有关部门利用搜索引擎和其他技术手段,通过设置违法关键词来筛选网上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对电子商务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无论哪类商家,只要在网上进行交易活动,便会涉及“我是谁、我做什么生意、我在哪里”等身份信息,监控系统只要能抓住这些关键信息,就能通过信息筛查功能捕捉到网上无照商户,为工商人员提供线索。目前C2C(个人对个人)的网上经营活动日益兴盛,《意见》颁布后,有关个体网上商户的信息也将随着商户的注册而被纳入该系统的监控范围中。有关部门今后将对个体商户与企业网站的经营活动同时实施监控。发现网上无照店铺后,相关部门可关闭其网店,第三方服务商也可取消其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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