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就业再就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执行至期满
字体:[ ]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厉征 日期:2008-02-29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2日印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此外,通知还对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打印文本   加入税苑   短信发送   关闭
相关新闻
· 提醒:就业再就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执行至期满
· 跨省总分机构所得税分成方式确定 四类情形不适用
· 个税费用扣除额提至2000 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七大修改 3月1日起施行
· 税务总局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全部 法规 问答 资料 实务
近期重要税事回放
· 提醒:就业再就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执行至期满
· 跨省总分机构所得税分成方式确定 四类情形不适用
· 个税费用扣除额提至2000 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七大修改 3月1日起施行
· 税务总局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 制造大型煤炭采掘设备进口的关键部件可享税收优惠
· 税务总局企业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白银免征增值税
· 注意: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有新规
· 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免税商品不须征收增值税
精彩专题
利息税降低 银行理财产品正悄然谋变吸引投资者
利息税降低 银行理财产品正悄然谋变吸引...
消费者商家不买账 购物袋“环保税”遇操作难题
消费者商家不买账 购物袋“环保税”遇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