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00元《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票样
本网讯 北京市地税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告北京奥运门票代开方式、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会上,北京市票证中心副主任华丰介绍称,本次地税部门专门为北京奥运会印制了5种不同面额的奥运定额专用发票,发票只可以在奥运期间使用,过期将退出市场。因此,已成功购买奥运门票的公众,如需要发票,需抓紧时间去指定地点索取。
在发布会上记者看到,已印制使用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分为10元、20元、30元、50元和100元五种面额。票面印有“天坛”图案,体现了北京作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的特色。北京市票证中心副主任华丰告诉记者,与现行定额发票不同,此次北京奥运门票特地印制了30元面额的发票,这也是在征求了奥组委的意见后确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纳税人。
发票仅在8月8日到9月20日有效
据此前北京地税发布的消息称,此次奥运会门票发票分为特定客户发票和公众发票两种。特定客户是指国际奥组委、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赞助企业、电视转播商等以合同关系确定购买关系的单位。此类发票为机打票,由北京奥组委直接开给相关单位。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奥运门票取得的都是公众发票,即,《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单位财务报销票据也必须以此来入账。
华丰提醒公众,奥运门票定额专用发票是国家专门为举办北京奥运会而印制,这在我国尚属首次。这些发票的金额与奥运门票的销售金额相对应,只能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使用,即为8月8日到9月20日。奥运会之后,将对剩余发票进行清理、缴销,发票效力也随之消失。因此,已成功购买到奥运门票的公众,应在奥运期间到指定地点开具定额发票,逾期地税机关将无法为其提供。
北京市112个税务所可代开
据华丰介绍,北京市地税系统21个区县局共有112个税务所设有代开窗口,为广大奥运观众提供服务。截至7月29日,全市各区县、分局已代开奥运门票定额专用发票100,913份,票面金额共计9,794,460元。
此外,凡在北京市中国银行奥运门票代售点购买到的奥运门票,购票人可直接索取《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发票统一由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向东城区地税局申请领取。在奥运会和残奥会各比赛场馆现场销售的奥运门票,发票统一由各现场售票点开具,各现场售票点需统一由奥组委向海淀区地税局申请领取。
开发票切记备齐明细单
记者了解到,随着奥运门票的热销,到地税机关开具《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的人也在逐渐增多,对此,税务机关提醒,因为在为消费者代开发票的同时,地税部门要核实门票的价格及合计数,做到门票价格与发票面值相等,并在门票背面和奥运门票明细单的正面加盖“发票已开具”专用章。因此前往地税部门开具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切记要把门票和中国银行出具的奥运门票明细单一并带上。同时,税务机关代开奥运专用发票一律免收发票工本费。
据悉,根据北京奥组委关于第四阶段奥运比赛门票销售使用发票的需求,截至7月2 3日要求时限前,北京市地税部门已向奥组委送达33350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门票销售定额专用发票》。其中为北京奥运场馆送达8850本;其他京外场馆,如:天津、秦皇岛、上海、沈阳等共245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