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奖项设置
字体:[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日期:2008-04-20

    1、创造奖: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评选委员会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获奖作品。


    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各1000元;纪念奖100名,每名奖励价值200元的手机充值卡。


    2、投票奖: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从参加投票的公众手机号中,抽取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左右的手机一部;三等奖20名,各奖励价值400元左右的MP3一部;纪念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手机充值卡。


    以上奖励不能重复获得;奖金和奖品均含税,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参加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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