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卖手机不设库存明细账?面对检查说假话
字体:[ ]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彭保红 日期:2008-05-08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通信公司检查的过程中,在纳税人不予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在检查过程中通过运用层层技术分析,终于将企业偷税的疑点“锁定”,并成功查清此案。

  与相邻年份相比企业税负显示异常


  此前,南阳市国税局检查人员在对这家通信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为2307万元,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率为0.48%;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为2411万元,缴纳增值税48万元,税负率为2%。

  根据从纳税人电子税源档案中查询到的同行业数据,检查人员了解到,该公司作为销售手机的商业企业,2006年税负率能达到2%,税负率在同行业中是比较高的。另外,检查人员经向财务人员询问得知,根据上级总公司的要求,该公司自2006年开始,对所有销售的手机必须全部开具发票,在税务机关对发票严格管理的情况下,纳税人对开具发票的手机是不敢不作收入的。因此可以判断,该公司2006年的纳税申报应该是正常的。

  既然该公司在2006年的纳税申报是正常的,就可以将该公司其他年度的纳税情况与2006年度进行有效比较。

  该企业2005年销售收入是2006年的95.59%,2005年缴纳增值税仅仅是2006年的22.92%,2005年的税负率也只是2006年的24%。因此,该公司2005年缴纳的增值税与销售收入严重不配比,税负率极度偏低。

  公司财务负责人声称,企业未设库存商品明细账

  造成税负率极度偏低的原因,不外乎如下两种可能性:一是年末库存商品余额比年初库存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由于增加的商品没有销售,相应的销项税金还没有实现,而取得的进项税却已经抵扣,导致当年实现的增值税减少,从而使当年税负率偏低。二是商品已经销售,但是取得的收入没有计入商品销售收入账,或者虽然计入商品销售收入账,但是都没有计算缴纳增值税,结果造成当年税负率偏低。

  通过一系列测算,检查人员排除了导致税负率偏低的第一种可能。那么,导致该公司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只能是企业销售货物少计算了收入,少缴纳了增值税。由于该公司2005年税负率异常偏低,检查人员决定将该公司2005年销售货物的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

  检查人员决定,对该公司2005年每款手机的购、销、存情况进行详细比对。但是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却声称,他们没有设库存商品明细账。

  作为一个销售手机的大型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应该是规范有序的,手机品牌和型号十分繁多,怎么可能没有库存商品明细账?如果没有库存商品明细账,公司负责人自己都不知道各种手机的购、销、存情况,还怎么进行日常管理?所以财务负责人说没有设库存商品明细账,显然是假话。

  检查人员决定先摸清该公司库存商品的真实情况。在对库存商品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了该公司2005年至今每个月的库存商品盘存表,上面有该公司5个保管员和负责人的确认签名,并且明确记录了每个月入库、发出、结存商品的情况。

  成本账作证据,直指企业账外收入

  由于该库存商品盘存表是在突击检查中查获的,并且上面有该公司5个保管员和负责人的确认签名,可以判断,这些库存商品盘存表应该是真实的。检查人员再将库存商品盘存表与商品销售成本账上结转的销售成本进行核对,结果发现库存商品盘存表上结转的金额与商品销售成本结转的金额一致,从而进一步证明商品销售成本也是真实的。

  既然该公司2005年商品销售成本账是真实的,税负率却极度偏低,就可以推断出该公司2005年虽然对销售的手机按照规定结转了成本,但是没有相应计商品销售收入账、没有计算缴纳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账是真实的,那么也就可以将商品销售成本账作为检查的有效依据,可以将该公司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与记录的商品销售收入进行比对,从中查找少计收入的数量和金额。

  检查人员首先对应查找了该公司结转成本的有关凭证,通过凭证后面所附的结转成本计算清单,统计该公司2005年真实销售手机的数量和金额;同时根据商品销售收入账查找有关收入凭证。通过凭证后面所附的发票和收据,统计该公司2005年计入收入的数量和金额。对二者进行比较后,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实际销售手机21910部,实际计入收入的手机是20936部,已经销售的手机有974部没有计入收入。

  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财务负责人只好承认,他们在2005年有一部分销售的手机没有开具发票。他们原来想这部分没有开票的手机,税务机关不一定会发现,他们就对取得的这部分收入作了账外处理。

  按照该公司同期销售价格,该公司在2005年少计收入1108479.35元,少计算缴纳增值税188441.49元。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少缴的税款188441.49元予以追缴,并对所偷税款处以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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